(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调查研究,拟订本县教育工作的政策;组织编制密云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本系统科级干部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组织建设。
(三)统一管理本系统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统筹协调指导本系统教育工作;指导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教育质量监控工作。
(四)负责审批、管理权限内国家及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以下学校的设置、变更、终止;管理本县初中、高中、职业高中毕业考试及证书发放工作。
(五)组织、指导本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
(六)管理、指导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美育、以及思想政治、纪律法制、健康卫生、劳动技术等专项教育;指导协调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系统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管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管理本系统教育类社会团体。
(八)负责本系统离退休教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九)拟订本县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筹管理本级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以及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监督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十)统筹规划、协调组织并实施学校后勤改革及校园环境治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管理、指导、督察所属单位安全工作。
(十一)统一规划本系统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负责本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人民教育基金征收和管理;负责本系统信息技术教育发展工作。
(十二)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三)代管密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十四)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